各位老师:
为引导和鼓励人才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人才在培养中更好更快成长,根据《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补充意见》(甬人社发〔2014〕1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的科研项目进行择优资助。现将市级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在培人员积极申报,并于4月9日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行政楼330)。同时电子材料(请备注申报人姓名)发至张岩竹数字宁工邮箱。
联系人:张岩竹,电话:87616029
甬人社发〔2018〕43号-关于开展人才培养工程2018-2019年择优资助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人事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