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联办〔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浙江省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宣传文化)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5日至9月7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人员有任何异议,可向宣传部、人事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匿名或未署真实姓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74-87616032、0574-87616031
联系人:谭超华 吴蓓
附件:
申报表-车瑞.pdf
人事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