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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9日 11:15  点击:[]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和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以及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区县(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努力发现创业创新一线的优秀人才,重点面向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面向高新区、创业园等产业化创新人才集聚的科技园区,面向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联系掌握推荐一批人才,明显提高产业创新人才推荐比例;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

人社部今年下达我省推荐候选人指标18名,其中宁波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要重点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后打印)1份、申报佐证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控制在40页以内,有关复印件均须经手人审核签名盖章)。

(二)电子材料: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可在www.zhichen.com.cn下载)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以人选姓名命名),以及申报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文件格式)。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请各申请人员于4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张岩竹数字宁工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岩竹,电话:0574-87616029

 

人事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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