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工程学院第五轮岗位聘任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工党发﹝2012﹞16号)文件和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经人事处复核,以下人员在第五轮校聘教学、科研岗位考核中考核合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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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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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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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聘岗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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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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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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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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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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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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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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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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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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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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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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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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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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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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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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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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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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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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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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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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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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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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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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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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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景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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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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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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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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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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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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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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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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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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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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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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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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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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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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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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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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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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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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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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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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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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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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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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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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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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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梁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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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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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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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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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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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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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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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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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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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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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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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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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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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校人事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人事处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2日。
联系人:楼文斌联系电话:87616031
人事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