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中编发〔2014〕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机构编制核查完善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编〔2014〕4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机构编制核查完善实名制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编〔2014〕9号),市编委办正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本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附后)。
公示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8日(七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疑义,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1、向本单位组织人事职能科室负责人反映,电话:87616030;
2、拨打机构编制“12310”、组织部门“12380”、纪检监察“12388”等举报电话反映。
附件:
编办实名制公示表
宁波工程学院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