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请统计本学院(部门)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统计时请注意以下两点:1.对于原在本学院(部门)的教师、职员,在第二轮聘任中未申报本学院(部门)岗位的,如未统计在内,请附名单;2.辅导员按原聘岗位,由所在学院统计。
各学院(部门)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统计表于2月25日前交给人事处刘军强老师。
人事处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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