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我校人才公共租赁房开始受理,请有需求的教师按照《宁波工程学院人才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宁工发〔2014〕92号)文件要求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申请表在宁工发〔2014〕92号文件中),申请截止于2016年3月10日。
联系人:阮荣龙,联系电话:87616603
人事处
2016年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五轮校聘岗位第二批考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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