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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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2017年12月22日 09:35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现对提出人才分类认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17年12月22日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公示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进校时间

拟认定类别

1

材化学院

杨为佑

博士研究生

研究院

20064

领军人才

2

材化学院

高凤梅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087

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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