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现对提出人才分类认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18年7月18日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公示一览表
序号
学院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进校时间
拟认定类别
1
人艺学院
孟晓红
女
研究生博士
讲师
2018年7月
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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