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联办〔201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浙江省151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人才培养专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17日至9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人员有任何异议,可向人事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匿名或未署真实姓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74-87616129、0574-87616031
联系人:楼茵 吴蓓
申报表-安鹏.pdf
申报表-鲍淑娣.pdf
申报表-徐达文.pdf
人事处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