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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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2018年09月20日 16:46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现对提出人才分类认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18年9月20日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公示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进校时间

拟认定类别

1

机械学院

郑康

博士研究生

工程师

20186

高级人才

2

机械学院

林志立

博士研究生

讲师

20187

高级人才

3

建交学院

周蒙蛟

博士研究生

讲师

20188

高级人才

4

建交学院

王飞

博士研究生

讲师

20187

高级人才

上一条:关于统一保管高层次人才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确定宁波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结对助讲培养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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