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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2021年05月10日 12:24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现对提出人才分类认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门老师

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21年5月10日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公示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进校时间

拟认定类别

1

材化学院

黄辉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114

高级人才

2

机械学院

韩豫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127

高级人才

3

机械学院

殷璟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141

高级人才

4

机械学院

张海燕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109

高级人才

5

机械学院

樊红朝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083

高级人才

6

外语学院

卢飒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088

高级人才

7

外语学院

赵旻燕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1010

高级人才

8

经管学院

张要杰

博士研究生

副研究员

20136

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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