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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公寓申请的公示

2021年03月10日 18:36  点击:[]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人才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宁工发〔2014〕92号)的规定,经个人提出申请,学校人事处初审,现对符合的申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门士锋,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21年3月10日

            人才公租房申请人员公示名单表

序号

部门

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

进校时间

1

材化学院

龚智力

博士研究生

讲师

2021年3月

2

机器人学院

米肖肖

博士研究生

讲师

2021年3月

3

机器人学院

沈天曜

博士研究生

讲师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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