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公示一览表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初审,现对提出人才分类认定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部门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进校时间
拟认定类别
1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
王亚娟
女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2022-01-12
高级人才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22年7月1日
上一条:关于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