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了《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经2023年11月25日笔试,现将参加笔试考试人员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2023年11月25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报考岗位 |
姓名 |
辅导员1 |
胡晓薇、徐润洁、王丽丽、张金莉、周佳欢、吕莉 |
辅导员2 |
马祝萍、谈淑娟、廉开玉 |
辅导员3 |
郑莞川、林玲、薛洪婉 |
男公寓辅导员1 |
吴霄雄、赵昌志、华瑞驿、刘亚运、周昊骏、曹政、王磊、姚森 |
男公寓辅导员2 |
朱哲磊、燕之涵、张旭佳、陈小强、王威鑫、王林 |
心理辅导员 |
戴妍、黄雅芬、刘娟 |
职员1 |
盛佳浩、卢思远、何松翰、包嘉昂、崔昊远、余永杰 |
职员2 |
王玉雯、金媛媛、王博涵、刘玲、王宏、廖伟霞 |
职员3 |
钟一鸣、雷斯琛、李帅毅 |
职员4 |
李凯悦、竺淑橹、徐思雨 |
职员5 |
徐琪文、陶巧琳、叶非凡 |
职员6 |
文彬晗、林怡菲、农颜清 |
国际合作部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岗2 |
王亚、王铭钰 |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三楼324室。
3、复审内容:报名表(附件1)、本人简历、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若无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需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外语成绩证明、全职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4、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在政审或人事关系转移阶段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5、入校申请:考生请于12月22日前微信扫描访客二维码进入访客系统,首先进行身份绑定,再填写访客登记信息并提交,到访单位请填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被访问人选陈金阳老师,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8:30,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6:30,来访事由请填写招聘岗位资格复审。12月23日面试当天凭面试通知单入校,无需再填写访客系统。访客二维码详见下图: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3日(周六)
2、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每人计10分钟,其中3分钟用于审题,7分钟用于答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其中国际合作部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岗2,面试需用英语口语回答。
五、评分标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禁止进入考场。
2、未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解决。
4、面试人员请注意人身及个人财务安全。
5、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6、进入学校大门后,附近有校园示意图,可查看相关位置。
七、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考生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并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持续关注好自身健康状态。
2、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建议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
八、来校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路林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2、乘坐公交1、367、371、390、521、523、541路工程学院东校区(永安公交)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联系电话:0574-87616030(工作日8:00-11:30 13:30-16:30)
附件1: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3年11月25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x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