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设有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前湾校区,现有19个二级教学机构,48个本科专业,24个一级学科。学校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前1%。学科专业全面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布局,已全面覆盖绿色石化、汽车、高端制造等三大优势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土木水利、工程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共培育省一流学科6个、市重点学科7个,获批省级以上学科平台8个,参与建设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落户宁波。杭州湾汽车学院和机器人学院分别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入选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71门,近三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各2项。
近年来,学校锚定目标、创新实干、坚毅前行,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定不移地朝着建成一流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行。
二、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注:以上信息根据往届情况整理,如有变动,以2024年项目指南发布为准。)
三、国家项目资助
(一)资助额度:100—300万元
(二) 资助周期:3年
四、学校岗位待遇
(一)聘任岗位:按学术领军人才(A3)类引进,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薪酬待遇:
1.享受年薪80-100万元/年;
2.按比例额外享受宁波市政府给予的薪酬补贴,补贴3年;
3.享受宁波市科技贡献奖。
(三)安家待遇:享受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不低于300万元。
(四)科研经费:
1.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不低于250万元;
2.到岗后3个月可直接认定宁波市甬江引才计划创新个人/青年创新个人,额外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
(五)其他待遇:
1.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2.学校提供人才公寓,或5000元/月租房补贴;
3.享受宁波市医疗、出行、安居等各方面优惠政策;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5.协助安置子女入学。
五、联系方式
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发送个人简历至rsc@nbut.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优青海外项目”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86-0574-87616030
联系邮箱:rsc@nbut.edu.cn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