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2023年3月17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工程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 6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 |
黄迦乐 |
男 |
1989.12 |
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副高 |
2 |
专业技术 |
王冰洋 |
男 |
1993.09 |
农业机械化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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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业技术 |
王星宇 |
男 |
1994.07 |
机械工程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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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业技术 |
张卡 |
男 |
1997.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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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业技术 |
齐浩 |
男 |
1995.06 |
飞行器设计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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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技术 |
孙琪 |
女 |
1995.04 |
应急管理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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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7610980,联系人:祁老师。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0574—87616030,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