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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电子证书的通知

2024年05月11日 14:48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2号)文件精神,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可在线申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631日前在教学岗位任教满30年(脱产学习、转岗到非教师岗、因某种原因未授课、调离教育系统等年限须减掉)且未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教师均可申领。

二、申请程序

1.完善任教经历

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请在20245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网址:https://jiaoshi.zjedu.gov.cn/selfservice/index,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若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王博涵老师重置),在“工作经历”模块中准确无误完善任教经历并报送。详细操作见附件。

2.公示

人事处工作人员审核教师报送的任教经历,对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线申领证书

公示结束后,请相关老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线申领。教师任教年限信息会自动读取“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任教信息。

经审核同意后,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领教师并提供电子证书链接,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


联系人:王博涵,联系电话:87616029


 附件: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工作经历维护操作步骤.pdf


人事处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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