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我市全职新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补助。
二、申报对象
1.自2022年7月25日起,由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须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22年7月24日期间,由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2024年10月31日前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rs.nbrc.com.cn)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rs.nbrc.com.cn)按系统提示步骤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下载打印《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本人签字,提交学院人事秘书汇总,由学院人事秘书于10月25日前提交到行政楼324人事处盖章。最后,将申请表反馈给申报人,由申报人上传系统点击提交。
人事处联系人:罗凯莉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市本级服务联盟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83315
附件1:单位账户信息
附件2 关于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端操作说明
附件3 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的政策说明
附件.zip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