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界定
高层次人才包括:1.列入国家、省、市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3.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二、因私出国(境)证件
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1.因私护照;2.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3. 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三、高层次人才首次出国(境)校内办理流程

四、高层次人才再次出国(境)校内办理流程

高层次人才出国(境)返回后,必须及时将证件交还至组织部。高层次人才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申办因私出国(境)手续,或在因私出国(境)期间有违反外事纪律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暂停审批其再次出国(境)。
相关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陈金阳 电话:8761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