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7人。经笔试、面试(试讲),在应考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现将体检对象通知如下:
辅导员1:万里 邵琳 宋超 尹滔 王芳芳
辅导员2:姜燕
职员1: 周晖晖 韩玉
职员3: 石先敬
职员4: 刘丹
教学1: 付玲
教学2: 高晨晖
教学3: 王波
教学4: 张雯洁
实验1: 张伟东
实验2: 王霖
请以上人员持体检表到宁波市第三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于2015年 11月13日前交学校人事处332房间。
宁波工程学院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