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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2014年02月25日 00:00  点击:[]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公开选聘部分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全校毕业生公开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专业

辅导员

1-2

专业不限

网络信息中心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4届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获得过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学科竞赛奖励两次及以上(企业奖学金按平均学分绩点同比例参照)。无不及格课程。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岗位条件

1、辅导员岗位: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担任过学校或二级学院团学社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两年及以上。

2、网络信息中心岗位:实践动手能力强,有一定计算机维护能力和网络管理经验。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

201433日前,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向所在学院报名,并递交相关佐证材料(校级学生干部可由团委推荐)。

推荐单位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选拔,于201437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辅导员岗位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1-2名,网络信息中心岗位推荐人数不限。

2、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有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3、组织考试

1)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岗位相关知识及技能。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名额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评委由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专家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4、体检与政审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5、公示与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五、岗位要求

1、应聘者经聘任后人事管理方式为人事代理。

2、正式录取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察,经认定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录取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校区行政楼332办公室 人事处

联系人:刘军强老师

咨询电话:87616030

监督电话:87616037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选聘2014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推荐表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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