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7年6月9日发布《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职员1岗位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7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4:00-16:00
2、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三楼332室
3、复审内容: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职称、执(职)业资格、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 时间:2017年10月21日(周六)9:30开始
2、 地点及设置: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一楼,候考室:第二会议室;面试室:第三会议室。
3、 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9:00面试人员到达面试等待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9:15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
(3)9:30面试正式开始,按抽签序号先后对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计10分钟,其中3分钟用于审题,7分钟用于答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5)未按时抽签者视作自动弃权。迟到者不能参加面试,后果由本人承担。
4、 面试要求:
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务必将手机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面试周边保持安静,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收齐所有面试材料。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考官、工作人员需做好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评分标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禁止进入考场。
2、未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解决。
4、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五、来校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路林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2、乘坐公交1、367、371、390、521、523、541路工程学院东校区(永安公交)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乘坐公交341、342、343路工程学院北大门站下车,到达学校北校门。
六、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