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8年5月12日发布《关于选聘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现将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5月29日(周二)上午9:00-10:30
2、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三楼第五会议室
3、笔试内容:会计基础工作相关知识;事业单位相关会计知识。
二、面试
1、 时间:2018年5月29日(周二)下午14:00开始
2、 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三楼第五会议室。
3、 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13:45面试人员到达东校区行政楼三楼332房间,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13:50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
(3)14:00面试考官到达面试室,面试正式开始,按抽签序号先后对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计15分钟,其中5分钟用于审题,10分钟用于答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4)未按时抽签者视作自动弃权。迟到者不能参加面试,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要求:
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务必将手机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面试周边保持安静,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收齐所有面试材料。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考官、工作人员需做好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签到、参加笔试和面试,无证者禁止进入考场。
2、未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五、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8.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