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工程学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编制英语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英语语言文学相关专业,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一级考试,取得一级笔译和一级口译证书;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3年及以上口译和笔译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0年6月23日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公布。
(二)说课(试讲)
说课(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说课(试讲)总分均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教材:商务英语翻译教程(口译)(第二版),耿静先,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3年4月出版。
(三)考察。
说课(试讲)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聘证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按组织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宁波工程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