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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的通知(10月8日公告、10月26日公告)

2021年11月18日 19:01  点击:[]

关于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的通知

(10月8日公告、10月26日公告)

各位考生:

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月8日公告、10月26日公告)笔试考试定于2021年12月4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12月2日9时至12月4日9时30分,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按照自己报考岗位,分别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月8日公告)”、“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月26日公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1年12月4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招聘信息栏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或黄码、“行程卡”绿码但到访地右上角有*号标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在进入学校大门前都须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甬行码”(见公告后附二维码)。

“行程卡”和“甬行码”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考生,还须提供48小时内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8.每位考生进入考场须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另外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9.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联系电话:0574-87616030)。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有以上情况考生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2月1-3日(截止至3日11:00)发送至电子邮箱:rsc@nbut.edu.cn,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10.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甬行码:



http://jgswj.ningbo.gov.cn/picture/-1/2005221442105781027.gif


  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18日

  • 附件【健康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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