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创建于1983年,是宁波市举办的公办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坐落在“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中国院士之乡——宁波。学校现有风华、翠柏、杭州湾3个校区,占地面积1870亩。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首批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机器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新能源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美育教学部等19个教学机构,另设有微纳材料与器件创新研究院、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浙江省智慧交通与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等9个研究机构。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已培养各类优秀毕业生6万余名。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与行业产业相融合,紧密对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等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学校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6个、宁波市重点学科7个。学校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5个,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讲实求精”教育传统,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推行新工科新文科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现有国家一流专业3个,省一流专业9个,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较强,2021年获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3项、银奖4项,全国学科竞赛年度排名123位,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就业质量多次进入全省排名前5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引进与培育,现有专任教师900人,其中院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2人,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40多人。2022年学校拟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各类人才100名以上。
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学校将秉承“知行合一”校训,弘扬“讲实求精”精神,以“人才强校战略”和“双轮驱动战略”为双引擎,坚持内涵发展,向着中国特色、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和条件
人才类别 |
入选条件 |
学术领军人才A1 |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
学术领军人才A2 |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特级专家; 8.省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排名前三位,一等奖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前两位)。 |
学术领军人才A3 |
1.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简称“优青”);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省重点人才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8.省创新团队带头人; 9.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10.省级教学名师; 11.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 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
学科带头人B |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55周岁,符合如下条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人选; 2.省级各类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两位、二等奖排名第一);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4.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3315”计划、“泛3315”计划)创新个人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 5.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6.甬江学者特聘教授; 7.具有与以上相当学术地位或业绩的高层次人才。 8.或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
自然科学类: 1.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10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5篇,其中权威期刊至少2篇;或顶级期刊1篇。 |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5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论文4篇(其中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最多可替代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2篇;或顶级期刊论文1篇。 |
学术骨干C |
自然科学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8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4篇;或权威期刊论文2篇。 |
人文社科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2.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 |
优秀博士D1 |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2篇。 |
优秀博士D2 |
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比较突出,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特殊学科专业(思政、建筑学、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德语、体育等)博士学位。 |
师资博士后E |
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理工类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符合《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 |
备注:
1.学术业绩或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特别突出者,且一般应为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直接申请A2或A3类职位:海内外著名高校终身教职教授、副教授;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Nature子刊相当水准的期刊上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在海内外著名科研机构担任责任研究员(PI),获得行业领域重要奖项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2.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3.申请人若为特殊学科专业(思政、建筑学、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德语、体育等)的博士,或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业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经评议认定后入选学术骨干。
5. 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的级别由科研处、教务处认定,一般以学校最新文件为依据。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应为原创性论文或综述性论文,新闻、评论、信件、勘误及增刊不计),会议论文除学校规定的B类以上会议论文可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均不计。
6. 高层次人才引进时的项目、成果奖励、论文、专著、专利一般均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论文或以本人为第一通讯作者。优秀博士发表的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其中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署名为共同一作或多个通讯作者时,学校将酌情考虑。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 |
引进待遇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
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费 |
首聘期薪酬 |
文科 |
理科 |
工科 |
学术领军人才 |
A1类 |
不低于1000万, 一人一议 |
一人一议 |
年薪,协商确定 |
A2类 |
不低于400万, 一人一议 |
一人一议 |
A3类 |
不低于250万, 一人一议 |
一人一议 |
学科带头人 |
B类 |
200万 |
50万 |
100万 |
150万 |
年薪或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
学术骨干 |
C类 |
150万 |
15万 |
30万 |
50万 |
优秀博士 |
D1类 |
110万 |
7万 |
15万 |
15万 |
D2类 |
90万 |
5万 |
7万 |
7万 |
注:1.以上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2.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20-60万元,且在购房后申领; 3.C类及以上各类人才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扣除宁波市购房补贴后)在入职后申领30%,其余部分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4.入职杭州湾校区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分五年发放,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 5.B类、C类、D1类若为紧缺学科专业增加安家费20万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由学校发布; 6.D类人才符合宁波市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申报条件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 7.E类人才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1万且取得业绩可参与学校绩效分配。按《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出站人员达到D1类人才引进条件者,学校按D1类人才引进并兑现待遇,享受安家费和博士后留甬工作补贴共计115万; 8.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
四、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
详见附件1。
五、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要求
详见附件2。
六、应聘方式
登陆宁波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nbut.edu.cn), 注册并登陆,选择应聘岗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及人才引进申报表(详见附件3)(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
七、招聘方式
不定期面试(试讲),模板详见附件5。
八、联系方式
陈老师、罗老师:0574-87616030;电子邮箱:rsc@nbu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宁波工程学院行政楼人事处234室。
附件1: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xls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首聘期考核业绩基本要求.pdf
附件3: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填写样表(申报人员).doc
附件3: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填写样表(申报人员).doc
附件4:宁工发〔2022〕43号 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期刊分类、推荐出版社和重要学术会议等目录(2022版)》的通知.pdf
附件5: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答辩(个人)----模板.pptx
附件5: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答辩(团队)----模板.pptx
附件6:宁工人事〔2022〕4号 关于公布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pdf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