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2年5月27日发布《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经2022年6月10日资格初审,于2022年6月16日发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现发布面试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以下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面试。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7月8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行政楼三楼332室
3、复审内容:身份证、个人简历、党员证明(辅导员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
4、入校申请:考生请于7月7日前微信扫描访客二维码进入访客系统,首先进行身份绑定,再填写访客登记信息并提交,到访单位请填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被访问人选罗老师,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00,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5:00,来访事由请填写职员/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7月9日面试当天凭面试通知单入校,无需再填写访客系统。访客二维码详见下图:
5、考生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在资格复审时请将填好表格上交。
二、面试
1、 时间:2022年7月9(周六)8:30开始
2、 地点及设置:见面试通知单
3、 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7:45-8:00为面试人员到达候考室时间,超时禁止进入,不能参加面试,后果由本人承担。
(2)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抽签者视作自动弃权。
(3)8:15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
(4)8:30面试考官到达面试室,面试正式开始,分组按抽签序号先后对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计10分钟,其中3分钟用于审题,7分钟用于答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4、 面试要求:
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务必将手机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面试周边保持安静,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收齐所有面试材料。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考官、工作人员需做好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评分标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禁止进入考场。
2、未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解决。
4、面试人员请注意人身及个人财务安全。
5、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6、进入学校大门后,附近有校园示意图,可查看相关位置。
五、防疫要求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核酸检测证明:考生需提供2天内(以资格复审当天为时间节点)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出示。
面试当天,需测量体温、出示场所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来校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路林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2、乘坐公交1、367、371、390、521、523、541路工程学院东校区(永安公交)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3、联系电话:0574-87616030
附件1 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