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聘信息 >> 正文

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3年10月11日 14:48  点击:[]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2023年3月17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工程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 14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

学历

及学位

备注

1

专业技术

张茜

1987.06

建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专业技术

俞博威

1991.10

土木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3

专业技术

赵珊珊

1990.08

土木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4

专业技术

隋群

1994.12

岩土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5

专业技术

杨晔

1991.08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6

专业技术

赵旭

1993.04

交通运输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7

专业技术

朱友利

1981.01

建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8

专业技术

胡一博

1988.08

项目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


9

专业技术

马宁

1987.09

经济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10

专业技术

张品杨

1991.08

机械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11

专业技术

袁克镖

1993.08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


12

专业技术

袁韦韦

1992.12

热能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13

专业技术

王茂松

1995.10

材料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14

专业技术

何川

1993.10

机械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7610980,联系人:祁老师。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0574—87616030,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新能源学院实验岗(2023.6.8公告)笔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6.8公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工程基础实践教学部实验岗岗位成绩的通知

关闭

人事处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