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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025.2.21公告)辅导员、职员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的通知

2025年04月15日 10:10  点击:[]

我校于2025221日发布了《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经2025329日笔试,现将参加辅导员、职员岗位笔试考试人员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2025221日公告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报考岗位

姓名

男公寓辅导员(美育)

杨庆、朱银峰、沈赫

公寓辅导员(美育)

闫震薇、马淑滢、朱培溢、岑烨婷

男公寓辅导员(体育)

张鹏、陆锦涛、马腾飞

公寓辅导员(体育)

井译乐、梁晶晶、刘海婴

男公寓辅导员

郝天华、汪隆、傅立晨

心理专职辅导员

刘雨声、刘亚楠、陶彦希

前湾校区男公寓辅导员

王宏阳、高辰

前湾校区公寓辅导员

王向阳

职员1(资实处)

周晓丽、邢超伟、吴泽宁

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回复是否如期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5426日(周六)上午8:00-11:30

2、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宁波市风华路201号)行政楼三楼324室。

3、复审内容:报名表(附件2)、本人简历、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若无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需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外语成绩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若考生为在职的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进入面试(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4、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在政审或人事关系转移阶段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5、入校申请:考生请于426日前微信扫描访客二维码进入访客系统,首先进行身份绑定,再填写访客登记信息并提交,到访单位请填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被访问人选陈金阳,开始时间为20254268:00,结束时间为202542611:30,来访事由请填写招聘岗位资格复审。427日面试当天凭面试通知单入校,无需再填写访客系统。访客二维码详见下图: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2025427日(周日)

2、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每人计10分钟,其中3分钟用于审题,7分钟用于答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五、评分标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签到、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禁止进入考场。

2、未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解决。

4、面试人员请注意人身及个人财务安全。

5、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6、进入学校大门后,附近有校园示意图,可查看相关位置。

七、来校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路林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2、乘坐公交1367371390521523541路工程学院东校区(永安公交)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联系电话:0574-87616030(工作日800-1130 1330-1630)

 附件1:2025年2月21日公告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附件2: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5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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