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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25日 15:41  点击:[]

各位老师:

2025年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编(含人事代理)在岗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和实验教学人员,申报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博士、副高以上职务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交)。

1.已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须通过考核方能申报。

2.无须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教师,须任教满一年,至少承担一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7日-4月25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

我校为省教育厅授权委托认定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现场确认点选择宁波工程学院,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认定所在地选择学校所在地。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工作日),地点为行政楼322办公室。申请人按要求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上交。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一)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明确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网上申报时一般按照二级学科名称申请,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在网报系统中选择相近学科申请。

(二)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人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可免。

(三)体检有关要求

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要求,到本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含)医院(我校统一宁波市中医院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杭州湾医院为指定体检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完成《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附件1)中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体检时间必须在当前批次内

未能参加全部体检项目检查的或未能获得最终合格结论的,视为本次体检不合格。在认定体检时,经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本学科教师资格的、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的,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副高以上职务的申请人可以免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余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五)特殊说明

1.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学历证书中专业名称须有师范字样;未有师范字样的,须同时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明:申请人个人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成绩单上应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学分2分以上)三门课程成绩;或者其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证明材料。

2.网上申报信息的填写必须与纸质材料、证书原件等相一致。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电子材料

《浙江省2025年半年受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填写后(命名为:学院+姓名)于425日(周五)下班前发至郑胜洪数字宁工邮箱。

(二)纸质材料

按以下清单进行排序,于现场确认时交至行政楼322办公室。

1.通过网报系统(www.jszg.edu.cn)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还须另外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取得学历的,须提供《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可不提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版)1份;

6.《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博士、副高以上职务申请者免交,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交。《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可替代该项证书);

以下两种情况仍须取得此项合格证书:(1)1998年以后到高校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评聘专业技术职务;(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要与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明(仅师范类免能力测试者需交);

9.教授、副教授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或评定文件的复印件;

10.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见附件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统一开放和关闭,且部分材料准备耗时较长,请各位老师务必及时申报,抓紧准备。

联系人:郑胜洪     电话:87616603

 附件.rar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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