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6〕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校外专家评议,拟推荐蒋仲庆、徐达文、陈晓平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13日至5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候选人有异议,可向人事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匿名或未署真实姓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574-87616029。联系人:张岩竹。
附: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公示).pdf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陈晓平)公示.pdf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蒋仲庆)公示.pdf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徐达文)公示.pdf
人事处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