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选拔及考核工作,现将《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6〕1号)转发给你们,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6年度省下达给宁波市的推荐指标为:
重点资助类不定推荐指标,第一层次6名,第二层次18名。
我校推荐第一层次1-2名,第二层次人选2-3名。
二、人选推荐
严格掌握人选推荐条件,按照省《通知》明确的人员选拔条件分层次严格把好人选推荐关,结合我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人才培养需求,重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中,特别是在创新创业一线中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根据省《通知》精神,今年将分别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进行评价选拔。
三、经费资助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和《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精神,对入选省151人才工程人员,省、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推荐人选申报表、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佐证材料少于40页)。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稿)。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相关表格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目下载。请各位申报人员于5月9日前将申报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张岩竹数字宁工邮箱。
联系人:张岩竹,电话:87616029
附:相关附件.rar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