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7年1月6日(周五)下午1:30
2、地点: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宁波市风华路201号)外国语学院西二302
3、复审内容: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的原件
二、面试
1、时间:2017年1月6日(周五)下午1:45
2、地点及设置:
(1)候考室: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外国语学院西二306
(2)面试室: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外国语学院西二302
3、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下午1:30面试考官到达面试室,工作人员分发《面试评分表》等材料及纸、笔相关物品。考官和工作人员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及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
(2)下午1:40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考生进行面试序号抽签。考生熟悉实验室使用指南。
(3)下午2:00面试正式开始,按抽签序号先后对考生进行面试。
4、面试要求:
开始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务必将手机关闭。考生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收齐所有面试材料。所有人员需做好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评分标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禁止进入考场。
2、未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食宿由应聘者自行解决。
五、来校路线
1、乘坐地铁2号线,路林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2、乘坐公交1、8、367、371、390、501、521、523、541路工程学院东校区(永安公交)站下车,到达学校南校门。
乘坐公交341、342、343路工程学院北大门站下车,到达学校北校门。
宁波工程学院实验(二)岗位招聘专业技能测试说明和要求.docx
学校地图.jpg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