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6年10月24日发布《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在应考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现将体检对象通知如下:
赵 静 祁旭辉 孙 健 胡 伦 常俊峰 李先锋
姜无双 纪宏波 黄厚文
请以上人员持体检表到宁波市第三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于2017年1月17日前交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4-87616030,体检表见附件。
201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doc
宁波工程学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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