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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技三级岗位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11日 09:26  点击:[]

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宁工发〔2022〕37)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聘期中期对满足专技三级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岗位等级聘任调整(聘任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符合专技三级岗位认定条件的人员,详见《宁波工程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宁工发〔2022〕37 号)附件1表1-1。

二、聘任流程

1.个人申报。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宁波工程学院专技三级岗位聘任申请表》,并提供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各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满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认定条件人员的材料报人事处。

3.人员公示。学校对满足认定条件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4.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将满足认定条件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5.核准聘任。拟聘名单报送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备案。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三、聘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20办公室,电子稿通过数字宁工邮箱发送。

联系人:刘军强 电话:87616869


    附件详见数字宁工通知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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