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6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以下简称“3315个人计划”)已正式启动,引进对象、申报类型和申报条件请查阅《2016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公告》(详见网址:http://www.nb3315.cn/WebNews.ashx?action=view&Guid=08874c28-6933-4d6d-a8ca-d6d5016351ae)。现将申报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申报受理。系统开放时间:4月15日-5月20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与人事处对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宁波市“3315计划”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申报账号,经相关部门审核开通申报功能后(由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提醒申报功能已开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和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申报分口子受理,在甬高校创新人才申报应选择教育口子。
(注:以我校为申报单位老师,请在申报系统注册帐户名前加nbut.参考样式为nbut.XXXX)
2、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落户的创业创新团队和已获风险资本实际投入的人才(团队)项目。
3、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3315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宁波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宁波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4、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只能选择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列入“3315计划”的人才(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已两次申报“3315计划”同一类别项目且未入选的人才(团队),均不再作为2016年“3315计划”申报对象。
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引荐,按照《宁波工程学院关于设立“人才举荐奖”的暂行规定》(宁工〔2011〕57号)文件规定,对获得“3315计划”的举荐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人事处联系人:
楼文斌0574-87616031
张岩竹zhangyanzhu@nbut.edu.cn
0574-87616029,13567421199
附件:2016年3315计划申报材料.rar
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