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宁工发〔2022〕37号)文件第三十七条规定:距离退休时间满一年,且任现职满10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在有空余岗位的情况下,可以于退休年月前13至15个月内,申请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内上浮一档岗级(正高级最高上浮到三级岗)。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时提交《宁波工程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至人事处324办公室。注:不在申请时间范围内的升档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凯莉
联系电话:87616030
人事处
2023年9月3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各单位自行聘任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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